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个核心问题是理顺政府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实行大部门体制,是实现权责一致的根本举措。
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部门间权力与责任关系。按照“大部制”的思路整合政府组成部门,就是要按照公共行政和统一市场的原则,区分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准确定位职能,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进一步的精简、裁并和调整,明确责任归属,提升行政效率。
健全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政府间权力与责任关系。统筹政府间权力和责任关系,不仅要考虑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要考虑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焦点是分税制改革。应在规范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基础上,加快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分税制改革。统筹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权力和责任关系,根据事项特性和效率原则,在逐步解决原有条块之间不一致问题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权责设置。统筹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关系,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使事权划分与财权划分相配套。
理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基层自治组织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政令统一,努力形成党正确领导,政府科学行政,人大、政协有效监督的合理权力与责任关系。对政府延伸的工作任务,应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同时,注重培育发展社区各类社会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