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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建立四项工作制度,力推网上年检工作再创佳绩
    为了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有力促进我县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射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广泛听取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后,制定了四项具体工作制度,力推事业单位网上年检工作在今年再创辉煌!
    一、岗位目标制度。为了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每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将全县431家事业单位按照地理位置和所属系统进行划片分工,落实专人包干负责。对各人负责的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变更、年检、注销等,是否及时办理、是否符合规范化管理要求等情况,进行数字量化管理,与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相挂钩。
    二、限时办结制度。为了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服务工作对象,制定限时办结制度。具体规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事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三、否定说明制度。为了能够让服务对象能够及时了解申请事项被否定理由,以便及时整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涉及事业单位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方面,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否定、不予办理的,必须由承办人填写《否定说明表》,并注明否定原因加以说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告知申请人(单位)。
    四、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服务形象,制定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实施监督检查时,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实施登记管理时,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核准登记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准登记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申请不依法核准登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实施登记管理时,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除责令其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外,对直接责任人员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