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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透视
    一、探改革背景    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已从收粮、催款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对乡镇职能配置和运行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我们不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不转变乡镇职能,不理顺县乡关系,仍停留在原来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上,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是形势所迫,不改不行。
    2001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统一了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要求3年内完成人员分流任务,然而,3年过去了,乡镇机构改革进展并不理想。虽然,各县区也下发了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有些乡镇也挂起了新机构的牌子,但是,实际上,乡镇事业机构明显地存在着明合暗不合的问题。有的乡镇在没有编制部门批文的情况下,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随意设置了一些机构。仍然按老机构运行,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人员分流等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我市是农业大市、经济弱市、工业小市,就业门路有限,乡镇人员超编现象严重,在免征农业税后,乡镇财政收入明显减少,不下决心解决乡镇供养人员过多的问题,就会跳不出"收费养人、养人收费"的怪圈,就会导致农民负担反弹,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探改革关键
    牵牛要牵牛鼻子。乡镇机构改革也是如此,要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就必须抓住关键环节,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转变政府职能。目前,乡镇仍然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乡镇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却没有到位,为"农"服务的能力较弱。明显存在着职能 "缺位"和"错位"现象。"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这是对乡镇党委、政府职能的形象描述。上级在安排工作任务时,动不动就以"一票否决"、"评比达标"的形式,把许多不应由乡镇承担的职能转转嫁给乡镇。因此,这次机构改革,转变乡镇职能也是重要环节之一。改革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乡镇职能,理顺县乡村关系,清理不应当由乡镇管理的事项,解决好"小马拉大车"的问题。真正把乡镇职能定位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五项基本职能上。具体一点就是,乡镇要从直接办企业、抓生产经营、收费罚款等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放在典型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营造发展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上;放在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上;放在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上;放在抓好农田水利基木建设和改善农民公共生活设施,为农民提供科学技术知识等各方面的服务上;放在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农村义务教育、扶贪帮困和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上。
    ---- 规范机构编制。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机构编制一旦确定,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目前,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乡镇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有些乡镇政府大院内挂了十几个,甚至二十多个牌子。有的是按规定设置的,有的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评比擅自设置的。机构随意性大,就失去了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这次机构改革必须规范机构编制设置。为了防止条条干预、相互攀比,全市各乡镇机关统一设置3个办公室,即: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在党政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4个中心2个所。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财税所、民政和社会保障所,共6个机构。除此之外,乡镇不再设置其他事业机构。乡镇事业编制由省级实行总量控制,县区自行核定的乡镇事业编制一律停止执行。
    ---- 分流超编人员。 超编人员是否分流,是衡量乡镇机构改革成败的重要指标之一。县级以上机关搞机构改革,分流人员都有下级单位"托底"。乡镇分流人员再无"底"可"托",因此"人往何处去"就成为最棘手的问题。为什么2001年开始的乡镇机构改革没有落实到位,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分流人员搞的是"分而不流,流而不走"或搞花名册分流人员。并没有真正把人员分流出去。这次乡镇机构改革,为了把人员真正分流出动,在人员分流上主要采取了以几招。一是"退"。非正式人员一律清退。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可病退。达到一定年龄的,本人自愿,可提前退休。在乡镇任副科实职满10年以上,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可按正科级提前退休。二是"养"。机关分流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养起来。三是"辞"。自愿辞职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四是"保"。为分流人员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分流人员未就业前,符合申领失业保险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五是"优"。分流人员领办创办各类经济实体等,在资金、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三、探改革前景
    有人把乡镇机构改革形象地称作"瘦身","瘦身"之后,臃肿的机构精干了,"吃皇粮"的干部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减轻了,真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这样的好事,在具体执行中,会不会又流于形式,或者"走样"?农民群众有疑问。
    群众有疑问是可能理解的,纵观我国的历次机构改革,很难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老路。但是,此改革非彼改革,相信这次机构改革不会再走老路。原因有三,一是领导重视。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县区委书记为改革的第一责任人。三是措施到位。虽说乡镇人员出口较少,但是,这次机构改革中,省、市出台了财政、社会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政策,为分流人员打开了绿灯。三是得力。乡镇机构编制实行省级总量控制,为擅自增设机构、增加编制设置了关卡。乡镇机构改革后,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编外人员就吃不到"皇粮",人员入口"门槛"抬高,人员再度膨胀的路子堵住。近日,市编办开通了举报电话12310,将及时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
    四、探关注焦点
    这次机构改革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撤并乡镇工作,不但乡镇人员关注,人民群众同样关注。乡镇撤并后,地盘扩大了许多,行政和服务中心只能保留一个,这就给被兼并乡镇的农民带来了一些麻烦:到乡镇政府办事,往返路程多了一两倍,如再碰上工作人员不在,一天工夫就耽误了;有些乡镇撤销后,医院也被合并,农民看病变得很不方便;乡镇被撤并前,为繁荣集镇经济,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到镇上建房、开店、办企业,等这些农民钱投了、房盖了,乡镇政府却被撤销了,行政中心没了,人气自然就不旺,原来乡镇政府承诺的优惠政策也无法兑现;还有些乡镇为加强小城镇建设,制订了很好的基建规划,群众热情很高,乡镇撤并后,这些规划被束之高阁。改革必然涉及权力和利益的调整,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好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改革中必须在"细"、"实"上再下功夫。比如,像公粮交售、工商税收等这些事,应定期让办事部门到偏远村庄巡回服务。至于学校、卫生院等公益部门,可考虑设立分校、分院,方便群众就学、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