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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干县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取得实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精神,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江西省新干县编办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继去年十一月自查后,于今年三月下旬又严肃认真地对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自查和回头看检查,在此次自查和回头看检查中,该县严格控制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确保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1、乡镇机构编制保持稳定。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核定全县乡镇机关行政编制323名,一直保持不变;乡镇事业单位设置:农业综合服务站、乡村建设国土服务站、社会事务服务站、文化广电服务站、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站、水利水保服务站、计生服务站7个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451名。2005年,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国土资源站从乡村建设国土服务站中剥离,上划为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同时核减乡村建设国土站事业编22名。目前,市编委核定全县乡镇事业编制总数429名,一直保持不变。

    2、实有人员严格控制在编制数之内。截止今年3月31日行政在职人员为260人,行政人员空编73人,乡镇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29人,控制在编制数之内。

    3、对乡镇人员编制和行政、事业机构个数实行了总量控制。普遍都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证》制度,各乡镇机构名称、核定编制数、领导职数、人员花名册均锁定在《机构编制管理证》上,实行了定编定岗到人。

    4、实施了机构编制人员动态管理。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发挥《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凭证作用和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沟通的纽带作用,及时办理人员上、下编手续,确保了编制实名制管理落到实处。2007年,结合公务员登记工作的开展,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进行专题审核,发放到人员手中,及时进行人员数据动态管理并将《机构编制管理证》人员信息与财政发放工资人员名单进行核对,与财政供养人员名单相对应,全面掌握乡镇机关事业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变化情况。